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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11月09日 10:59:32 星期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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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屯国税局关于清缴欠税的通告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四十五条第三款以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七十六条的规定,下列单位(个人)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,现予以公告。

纳税人识别号

纳税人名称

法人

欠税金额

欠缴日期

91659005399908693A

北屯市金汤工程劳务有限公司

黄朝林

811,492.27

2017.2.16

91659005663620382R

新疆宏鑫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

刘馨

392105.75

2014.5.31

9165900531337285XP

新疆金盛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

李强

94724.27

2017.1.16

916590053331031983

四川省甫海劳务有限公司北屯市分公司

王财

63946.6

2017.1.16

 

 

                  北屯国税局

                 2017年4月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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